重大跨境查稅案件兩岸協處

高管人員常態派駐或出差

一張差旅紀錄,可能構成常設機構

  企業高管或技術主管長期派駐境外,涉及多重稅負風險。台灣方面涉及相應服務收入,需以成本加成法建立合理利潤並進行TP可比分析;中國大陸方面涉及2026年增值稅新法(課稅範圍由購買方改為使用方)、企業所得稅扣繳義務及個人所得稅問題。若派駐人員具決策或簽約權限,可能構成常設機構(PE)。常見痛點為:未簽正式服務合約、未開具服務發票、薪資由境外支付卻在境內實質管理。一旦成立PE,將回溯多年重新分配利潤。我們透過職務範圍重建、利潤歸屬分析及合約優化,將風險限縮於合理範圍。

【廈門高管派駐被認定PE風險化解案例】
業主背景:中國廈門精密製造企業,台資背景,年營收約人民幣2億元,由台灣母公司派駐營運副總長期駐點管理。
核心問題
  • 派駐高管實際參與營運決策與業務管理,差旅紀錄顯示長期駐點,且具備對外溝通與決策權限。
  • 未簽正式服務合約,亦未開具服務發票,薪資由台灣支付。稅局認定境外母公司在大陸構成常設機構(PE),要求補繳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並可能追溯過往年度。
我們處理
  • 重新界定高管職務內容與決策權限邊界
  • 建立成本加成法之服務收入模型
  • 補強服務合約與跨境收費機制
  • 重建工作紀錄與非PE論證證據鏈
  • 協助與稅局溝通利潤歸屬比例
專案成果
  • 利潤歸屬比例降低約50%
  • 補稅金額減少逾一半
  • 成功避免PE全面成立認定
  • 建立未來派駐制度與合約架構(制度落地)
聯絡專線|(02) 8712-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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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博超 合夥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