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跨境查稅案件兩岸協處

境外股權轉讓觸發納稅義務

看似境外交易,實質可能是境內課稅

  境外股權交易若實質涉及境內資產,可能被認定為間接轉讓並課徵境內資本利得稅。涉及法域包括台灣房地合一稅制度、中國大陸企業所得稅與個人資本利得稅規範;核心法規強調「實質重於形式」與合理商業目的測試。常見場景為透過BVI或香港公司出售持有大陸土地或營運主體之股權。企業常見痛點包括:誤認為境外交易免納境內稅負、未事前測算合理交易價格、家族內部股權移轉缺乏商業目的證據。一旦被穿透認定,補稅比例高達20%–25%,且可能影響交易雙方責任分配。我們的協處核心在於重建交易實質、合理價格測算、稅負試算與責任協商,將補稅風險控制於可預測範圍內。

【東莞家具廠股權間接轉讓補稅協商案例】
業主背景:中國東莞家具製造業,出口導向型企業,透過香港控股公司持有大陸營運主體,年營收約人民幣3億元,法律形式上為港資架構。
核心問題
  • 企業出售香港公司股權,原認定為境外交易未申報大陸稅負,但因標的公司主要資產為境內營運與不動產,被稅局認定為「間接轉讓」。
  • 交易未事前進行合理價格測算,亦缺乏完整之合理商業目的證據鏈,面臨補繳企業所得稅及潛在罰款,且買賣雙方責任分配不明。
我們處理
  • 重建交易商業目的與產業整併合理性
  • 重新評估企業價值與交易價格區間
  • 模擬不同課稅情境(20%、10%)
  • 與稅局進行補稅範圍與責任歸屬協商
  • 協助雙方重訂稅負分攤條款
專案成果
  • 補稅基礎調整下降約40%
  • 成功避免重複課稅認定
  • 完成交易責任重分配(合約重簽)
  • 案件於6個月內結案(專案時程里程碑)
聯絡專線|(02) 8712-6660
財稅專案顧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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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博超 合夥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