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個人或台灣公司取得境外滙入款,包括從個人境外帳戶滙入或從境外公司帳戶(包括境外帳戶或OBU帳戶)滙入,在特殊情況下,有可能會在1、2年之後收到國稅局的下列調查函:
從以上的調查函案例可以得知,「資金查核」已被稅局做為釐清與課稅事實有關之資金來源及去向的至要關鍵。個人或台灣公司取得境外大額滙入款一定要事先妥適安排,若想試圖隱匿、分散或未經規劃的隨意滙回是一種高風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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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金回台之查核實務與案例解析;
2.資金回台之稅務風險與洗錢態樣;
3.資金回台之傳承規劃與風險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