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代持」,源於早期台商考慮到當時的法制與政治因素,在進入大陸設立公司時,經常透過主要經營者個人或者員工名義投資,此時主要經營者或員工則為「人頭股東」;若採間接投資大陸的模式,其主要經營者或員工則為境外公司股東名冊上的「登記股東」。另外,早年為經營大陸尚未開放外資企業經營的營業項目,也常暗地提供資金透過大陸親友、員工個人名義投資設立公司,成為「內資企業」。然而,跟登載在台灣主要經營的公司之股東名冊上的「實質股東」差異頗大。
當今兩岸法律與稅制,早已無需「股權代持」;但是因此造成的民刑事糾紛(包括:老闆與員工間、多年事業的戰友之間、股東之間、上下代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像連續劇一樣地每天在顧問公司的會議室上演;而因此多繳的冤枉稅更是不計其數。
因此,「股權正名」成了近年來各大小集團企業默默進行的專案。遺憾的是,在考慮不夠週詳下,冒然變動犯了“一動不如一靜”的大忌,而且經常是不可逆轉的永久性傷害。民刑事的法律解讀與應用,絕非看得懂中文就能駕馭;會計稅務的環環相扣,亦不是從網路、報章所拼湊而來的似是而非。
漢邦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漢邦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及漢邦財富傳承有限公司特別規劃設計本課程,由專攻兩岸民刑事的法學博士葉祐逸,及通曉兩岸三地會計稅務的會計師趙正源聯合主講,讓您能在維持「股權代持」或「股東正名」的路上,避開不必要的法律紛爭、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