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20年1月24日發布《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制定保障勞動權益的特別條款,各省市亦陸續頒布法令跟進,預期台商企業在未來一年內將面臨勞動成本大幅提高的環境,如何在武漢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適法處理勞動關係問題,包括員工調崗、資遣,將是台商企業難解的課題。
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從2020年1月1日起,內地(大陸)各類用人單位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應當參加五項基本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未依法為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處理。該辦法明確了台灣居民憑居住證參加社會保險,無法只憑台胞證參加社會保險;該辦法亦納入避免雙重參保的條款,持在台灣投保社會保險相關證明就可不在大陸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台商企業與台籍幹部未來如何因應此部強制台幹投保法令?台幹申請居住證是否會帶來台灣違法風險?台幹提交勞保投保證明是否會帶來併計台灣收入繳納大陸個人所得稅的風險?
大陸員工對於自身勞動權利維權意識高漲,應避免在武漢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引發勞動管理上的法律風險,漢邦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漢邦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特別規劃設計本課程,融合大陸台幹社保新制與武漢肺炎防控期間員工調崗、資遣實務,協助台商企業的經營者、特別助理、人資主管及財務主管等有關人員,能更清楚近期大陸勞動法令趨勢,以期求得企業經營之最佳規劃安排。